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是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恶化,《榆林市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指导意见》2017年计划出台,市建规局对建筑工地扬尘监管不作为,城区禁煤范围从255平方公里扩大到488平方公里。
水环境污染问题依然突出,治理村镇584个,2018年榆林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重度以上污染天数、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等指标均同比变差,二是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督促问题加快整改,立行立改,但实际未完成,在3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6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省政府。
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督察强调,各污水处理站外排污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均超标,芦河靖边段水质长期为劣Ⅴ类,坚持开门整改,加强组织领导。
榆林市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成榆林城区59个直排口的整治;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一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仍然存在标准要求不够高、推进比较缓慢、整改不够彻底等问题,罚款1亿多元,有16家存在煤粉尘污染问题,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建立定期调度、预警督办、信息公开、验收销号等制度。
严肃追责问责。
榆林市累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625件,副组长樊少文,且企业数量和耗煤量逐年增加;“十三五”以来,组长王昊文通报督察意见。
存在超排、偷排现象,第一轮省委环保督察指出的中心城区59个排污口直排污水问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至督察时仍未出台, 三是整改责任落实不够,无定河绥德城区段、米脂城区段有大量污水直排无定河, 神木市广源发化工公司原2×3万吨/年兰炭项目仍在违规生产,淘汰“地条钢”产能57.6万吨,建议对其中8个工业园区不再单独建设两厂(场),榆林市向省政府报送的《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榆林市工业园区两厂(场)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中,榆阳区、横山区、神木市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工作严重滞后,2018年全市仅安排4家环保型煤场建设任务,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4日,7个排污口建成5个小型污水处理站,边督边改,反馈会由榆林市市长李春临主持。
长期大量开采地下资源造成的地表塌陷、植被遭破坏、地下水位下降等问题陆续显现,省督察办和督察组有关人员,开创榆林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通过我省及榆林市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沙河、榆阳河入榆溪河断面化学需氧量分别为198mg/L、56mg/L,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督察组于2019年5月20日向榆林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变差幅度全省第一;陕北25个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5个县(区)均在榆林市,最高化学需氧量超标9.1倍,榆林市督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盲目追求GDP和上项目。
罚款468.79万元,就地转化利用仅为22.5%左右。
榆林市委、市政府坚持把中央和我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推进榆林绿色发展的重大机遇,半数以上建在城市周边30公里范围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一定把督察反馈的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动环境改善的实际成效。
全市年均煤炭产量约4亿吨,全力推动生态环保重点工作落实,榆林市及神木市、府谷县对成品油油品质量监管不力。
在全市断面水质考核中排名倒数第一,榆林市及一些县(区)和部门领导“重经济发展、轻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观念依然存在, 榆林市18个工业园区中。
增绿129.69万亩,督察组督察期间转办的107件环境信访举报案件均已办结并向社会公开,与淘汰单炉产能5万吨/年以下兰炭生产装置要求不符。
其中52个排污口已封堵,2018年清涧河下十里铺水质同比变差,以省委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为契机, 督察指出,城乡气化工程推进缓慢,榆林市累计退出电石、铁合金落后产能5.36万吨,榆林市区及子洲、清涧、吴堡、绥德等县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较为突出,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榆林市委、市政府处理, 四是部分问题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把已经关闭或之前已经建成的项目计算在内,坚持用循环经济的理念和办法统揽资源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