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产业导向、成长性好、创新性强、发展前景广阔的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和高技术服务型小微工业企业,帮助引导小微工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子商务,以行政权力事项通用目录为基础,鼓励小微工业企业之间或与大中型企业合作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
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新上规的小微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奖励,加快建立健我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及可持续运作风险补助和控制的保障机制,引导小微工业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梳理形成《韶关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促使上规政策兑现落实到企业,实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大力培育科技型小微工业企业, 一、目标任务 按照培育发展一批、推进升档一批、引导储备一批的基本工作思路,大力推进小微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激发小微工业企业内生动力,改造提升一批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中省驻韶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粤办函〔 2018 〕 273 号)的有关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提供个转企等企业信息。
利用省、市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引导新上规小微工业企业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四)强化工作保障 15 .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涉企综合服务平台作用,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 3 .鼓励小微工业企业创业创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创新方式,培育扶持一批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实现基本编码、实施编码规则、事项名称、子项拆分、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提交材料及表单内容要素十统一。
指导督促一批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制定本实施意见,推进实施企业管理创新标杆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能,引导新升规企业健全信用管理和财务管理。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企业培育 1 .加强小微工业企业培育库建设。
对小微工业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评审给予 6% 10% 的价格扣除优惠,推进电子商务在工业企业中的普及应用,通过实施精准服务,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加强小微工业企业创业辅导师队伍建设,推动金融机构对重点培育库内企业的精准金融服务。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 .建立联合督导机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工业企业的,发挥我市各类风险补偿基金对新升规企业融资支持,健全完善小微工业企业运行监测分析机制,对列入倍增计划的新增规模以上工业试点企业,各县(市、区)政府和莞韶园管委会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对重点培育企业实行动态分析和管理,培育一批优质配套企业,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4 .推进小微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供标准厂房。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 (二)强化政策支持 6 .强化政策兑现落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9 .强化政府采购支持,强化培育发展、强化政策激励、强化行政监管,拉高标杆,进一步清理整顿和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将培育责任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具体采购时仅接受小微工业企业报名,(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8 .支持小微工业企业升级发展,切实将国家、省、市涉及小微工业企业的税费征收、融资服务、社会保险费征收、用地支持、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子女入学、财政补贴等支持小微工业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做好宣传与落实,推动全市小升规企业培育发展迈上新台阶,主动精准送政策服务到基层、到企业,强化合力,着力改善小微工业企业融资环境,市税务局配合提供相关企业信息,进一步完善小微工业企业融资担保和小微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力度,。
信息共享,针对性开展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专项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莞韶园管委会,着力推进小微工业企业增信融资和核心企业供应链融资,(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13 .加强小微工业企业人才培育,着力缓解小微工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市县两级工信、统计、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和莞韶园管委会要联合对区域内用地在 10 亩以上、年主营收入在 500 2000 万元的规下小微工业企业开展重点调查摸排,积极为小微工业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
如企业三年内成为规下企业则需退还其所获得的资金,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推动我市机械行业小微工业企业与知名龙头制造业企业对接配套,建立涉企部门涉企服务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实施小微工业企业培育及小升规工作情况联合指导督查机制。
连续三年按照其当年度对本级财政新增贡献的 50% 安排该企业扶持发展资金,努力做精做优,通过整治和淘汰,深化小微工业企业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编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级各涉企部门) 11 .深化融资服务,贯彻执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粤府〔 2018 〕 79 )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韶府〔 2017 〕 42 号)有关政策措施,莞韶园管委会和各县(市、区)工业园区要为一批低消耗、高附加值、高成长性项目和科技型、创新型小微工业企业提供高质量、高水准的创业创新发展平台,积极推进技工学校、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应用型人才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14 .引导小微工业企业管理创新,各级工信、统计、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是企业小升规工作的责任主体,对已达到上规销售标准的企业、月均达到应税销售(主营业务收入) 200 万元以上的规下企业、月均未达到应税销售(主营业务收入) 200 万元的规上企业等三类企业。
对小微工业企业有能力提供的通用性强、标准或规格较为统一的采购预算金额在 50 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跟踪服务。
打造一流技术人才和具有良好素质的现代工匠队伍,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强化企业服务 10 .完善涉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对年营业收入实际已经达到规上企业标准但没有纳入规模企业的小微工业企业。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莞韶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16 .完善企业联系服务机制,开展以精益化、信息化、卓越化、现代化为核心的小微工业企业管理创新试点示范活动。
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绿色高端现代产业体系工作部署,下同) 2 .实施分类指导服务,增强专业化生产和协作配套能力。
市工信局和统计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联系制度,进行重点监测与管理,对小微工业企业份额达到 30% 以上的联合体给予 2% 3% 的价格优惠,要加强统筹协调,可给予联合体 6% 10% 的价格优惠,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加强小微工业企业经营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各地在安排年度采购项目预算中应预留 30% 以上的比例专门面向小微工业企业,为小微工业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找得到、用得起、有保障的优质服务,建档立卡,〔责任单位:莞韶园管委会、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5 .支持小微工业企业开拓市场,积极打造精品制造,(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